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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犯罪是否可能被判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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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累犯需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能判处拘役或管制;而管制是一种刑罚,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的人,但不适用于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犯罪分子。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认定的条件之一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所以认定为累犯后,是不能判处拘役或者管制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什么情况下会判处管制

管制,是由人民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

需要注意的是,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即管制最长也不得超过三年。

管制一般适用情形: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的人。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如初次打架、寻衅滋事,就可以判处管制。

2、人身危险性较小的人。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如抢劫犯、杀人犯等,人身威胁大的犯罪,就不可能判处管制。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累犯需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不得判处拘役或管制。管制是一种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刑事处罚,对罪行性质轻、危害小的人适用。管制并未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其自由。然而,对于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犯罪,如抢劫、杀人等,不适用管制刑。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且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九十九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四十五条 冻结股权、保单权益或者投资权益的期限为六个月。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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